来源:湖南单招网收集整理 作者:单招啦 时间:2023-04-06
为促进校园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 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定于2023年3月10日-11日组织艺术特长生招生测试,选拔具有舞蹈、播音主持、声乐项目特长的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收舞蹈、播音主持、音乐项目的艺术特长生19人。
二、报考条件
1.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23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2.德、智、体全面发展,原则上应获得省级以上比赛奖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报名资格可以放宽至获得市级比赛奖项。
3.无市级以上竞赛奖励的考生可参加我院专项测试,测试的成绩高于我校专项测试合格线。
三、报名流程及测试安排
1.2月21日-2月2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进入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ks.hneao.cn
2.3月1日-5日艺术特长考生资格审查,考生需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800014532@b.qq.com,特长生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及相关比赛成绩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艺术类特长生测试申请表》(考生可自行在学校招生网下载并提前填写)。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考生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网上报名成功但未按要求提交《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艺术类特长生测试申请表》的特长生视为自愿放弃特长生资格。
3.艺术特长考生于3月10日14:00-16:00学校行健楼二楼瑜伽馆参加艺术专项测试。3月10日19点前在学校招生网公布专项测试合格线及合格考生名单。
4.3月11日上午进行“职业技能测试”(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不需要参加考试),下午进行“文化考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不需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测试内容及标准。舞蹈、播音主持、音乐项目分别组织专项测试,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四、录取办法
艺术类特长生:文化考试+技能测试(艺术专项测试)。其中应届普高生的文化成绩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作为依据,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300分,艺术专项测试200分。
考试结束后,学校将划定专项测试合格线,达到我校专项特长合格线标准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可以用专项技能测试成绩代替,未达到我校专项特长合格线标准的考生,转为以普通类考生的身份参加单招考试和录取。
根据考生测试项目和排名依次录取。若遇到同分情况,按艺术专项测试、语、数、外比较单科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不能以艺术特长生资格录取。
五、其他
1.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并符合学校有关制度,才能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2.凡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相同。考生在校期间经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本校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3.为了确保诚信、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等多渠道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4.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资格审查、复查和心理健康筛查等。经复查或筛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国家、学校相关文件和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有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舞蹈考生自备音乐、服装和道具。声乐考生允许自带伴奏,包括音像制品伴奏,只允许使用伴奏光盘,不允许现场伴奏。器乐考生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3.考生须保持本人联系方式畅通。
七、咨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swszy.com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sw.cswszy.com
学校地址:湖南长沙湘江新区岳宁大道6号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84015904、84015932
艺术特长测试咨询电话:0731-84015933周老师
八、本招生办法最终解释权属于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办。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艺术特长生技能测试方案
项目一:舞蹈类
(一)测试方式:
1.软开度(如:横叉、竖叉、下腰抓脚、踢腿、搬腿、蹲、弹跳等);
2.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蹈种类为: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爵士舞、当代舞。
说明:时间控制在6分钟内;自备音乐;自备服装和道具。
(二)评分标准:
1.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开度、软度、弹跳等)(20);
2.表演完整、连贯(20);
3、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30);
4、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30)。
项目二:音乐类
(一)声乐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
(1)演唱歌曲1首,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曲目自选,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2)视唱练耳:
视唱:无升降记号的旋律演唱(简谱、五线谱各一条);
练耳:节奏模拟,旋律模唱。
3.考试要求
(1)声带无毛病,能够运用良好的发声方法进行演唱。
(2)用较准确的语音(普通话、方言、外国语言)演唱。
(3)歌剧咏叹调须用原调演唱。
(4)允许自带伴奏,包括音像制品伴奏。只允许使用伴奏光盘,不允许现场伴奏。
4.考试形式:面试,现场演唱
评分标准:声乐考试满分100分(演唱满分80分,视唱10分,旋律模唱10分)。
(二)器乐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的演奏水平。
2.考试内容
(1)乐器种类:中外各类管弦乐器、弹拨乐器及手风琴等(竖笛、口琴、风琴、电吉它、葫芦丝、葫芦笙、巴乌、喉管、秦琴等不能列为考试项目)。
(2)演奏器乐作品一首,内容包括:各社会考级机构或具有省内外艺术院校权威认证的专业考级七级曲目或其他相同程度曲目,曲目自选,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视唱练耳:
视唱:无升降记号的旋律演唱(简谱、五线谱各一条);
练耳:节奏模拟、单音、和弦、旋律模唱。
3.考试要求
(1)演奏流畅、准确。无不良演奏习惯及明显失误。
(2)能感悟音乐作品,准确把握音乐风格。
(3)演奏乐曲的级别以及考生完成乐曲演奏的完整性的把握。
说明:现场演奏;乐器自备(钢琴除外);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的时间。
4.考试形式:面试,现场演奏(不允许伴奏)。
评分标准:器乐考试满分为100分(演奏80分、视唱10分、练耳10分)。
项目三:播音主持类
1.考试内容
(1)自我介绍(1分钟)
(2)指定稿件朗读(1分钟)
(3)即兴评述(3分钟)
(4)回答考官提问(1分钟)
2、考试要求
(1)、语言标准,语法规范。这要求考生在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具有一定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2)、发音器官正常,不能存在先天缺陷和整体上不利于发声的情况,如舌系带过短、腭裂、兔唇、大舌头、牙齿咬合等问题。(3)、具有较好的语言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考生具有透过文字语言表面来感悟文字语言深层意蕴的能力,对所播和所说的内容都有感而发,做到言之有物,具有较强的感染力。(4)、具有较敏锐的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要求考生具有短时间内理解并驾驭文字语言的能力,能在短时间内迅速组织语言,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能针对临场出现的各种情况随机应变、灵活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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